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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心理测试结果公示及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的通知
2025-07-02 15:43:48

各位考生: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已完成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现将心理测试结果公示,并定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组织体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心理测试人员名单.xlsx

公示期: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5日(共三天)

二、进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人员

心理测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环节。

三、体格检查工作安排

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

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城东区八一路街道湟中路)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街道湟中路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四、体格检查标准

(一)进入体格检查环节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项目根据《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其中身高、体重和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格检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格检查结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格检查要求

进入体格检查的考生于体格检查当日上午8:00前持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城东区八一路街道湟中路)体格检查中心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格检查费用,未聘用者体格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六、体格检查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体格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格检查结果,后果自负;

2.体格检查前一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禁止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格检查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可以进食;

4.在体格检查时应把以前所患疾病及治疗措施向医生说明,以便参考;

5.体格检查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格检查,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体格检查结果;

7.怀孕者应在体格检查开始前向医务人员特别说明,不能做放射性检查(胸部正位片);

8.禁止在健康体格检查区域内吸烟。

七、政治审查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要求,到招聘对象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集中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由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所有进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结果请在青海消防及报名官网查看。

八、递补原则

体格检查或政治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聘(补聘人员依次参加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


特别提醒:考生及考生家长请以青海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官网信息为准,切勿听取其他任何不实谣言,谨防电信诈骗。


咨询电话: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0971-88180219:00—12:00,14:30-17:30)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0971-63334189: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971-8136777(9:00—12:00,14:30-17:30)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7月2日        



附件: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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